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公告

2023年12月08日 13:27:54 | 来源:我苏客户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现将《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所称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地铁、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公告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各运营单位应在运营场所、售票渠道等公示《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并依法开展安全检查。乘客应自觉遵守规定,配合安全检查。乘客拒绝配合安全检查或违反规定携带违禁物品的,相关运营单位应当拒绝提供服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5日

  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

  1、电动代步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残疾人本人使用的电动轮椅除外)。

  2、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或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如锂电池未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可以按照Wh=V×mAh/1000计算)

  01《公告》的解读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宁交规范〔2023〕1号,简称公告)。为便于运营单位、广大乘客更好的理解《公告》内容,现就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规范携带含锂电池物品乘车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在调研道路客运、铁路等部门安检要求,以及兄弟城市对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物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部分含锂电池产品进行限制。

  二、内容说明

  公告所指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地铁、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

  禁止种类分两条。第一条是禁止携带有锂电池的代步工具乘车。鉴于残疾人等行动障碍人士出行的特殊需求,允许这些市民乘用电动轮椅乘车。但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电动轮椅重量、尺寸不应影响站内设施安全和乘车秩序。

  第二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禁止携带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主要由于无规范标志标识的锂电池多是改装、自行组装,质量安全无法保证,容易引发爆炸、自燃等事故。

  二是高能量锂电池方面,是在充分考虑目前锂电池应用场景后,对大于100Wh的锂电池进行限制。市民常用充电宝、手机等锂电池的能量远低于这一数值。市民可以查看锂电池包装标识,也可依据Wh=V×mAh/1000公式换算。

  02锂电池起火,该怎么办?

  当锂电池起火时

  身边的干粉灭火器可以灭火吗?

  千万注意

  锂电池起火时

  干粉灭火器只能扑灭周边火焰

  无法有效阻止锂电池热失控

  用水或者水基型灭火器

  是锂电池起火应急处置的首选

  此外

  为了您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身为乘车人要熟知

  这些物品也不能带上车

  ↓↓↓

  (内容来源:南京发布 南京警方、应急管理部、国家应急广播)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