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小区里都有流浪猫出入,如果业主在小区里,被这些流浪猫给咬伤、抓伤了,只能自认倒霉吗?小区物业有责任吗?今天(11月28日),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么一起案例。
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下蜀法庭法官助理徐伟介绍,“业主刘某称,该小区内经常有流浪猫流窜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物业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应承担责任。刘某多次向小区物业主张赔偿医疗费的赔偿,但没有结果,所以刘某诉到法院。”2023年7月15日晚上10点多,家住镇江句容宝华镇一小区的刘某,在小区楼下遛狗时,被突然窜出来的一只流浪猫给抓伤了左腿。事后,刘某自行前往医院治疗,并接种了疫苗,花去了医疗费554元及交通费100元。
在庭审中,小区物业抗辩称,不少业主都自发投喂流浪猫,导致不少流浪猫聚集在小区。平时物业工作人员也会对流浪猫进行驱赶,但效果不理想,物业在管理流浪猫上存在客观困难。因此,不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全部责任。
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下蜀法庭法官助理徐伟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依约提供物业服务,承担物业服务人的义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流浪猫、狗负有驱赶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携带宠物在小区内遛弯,被流窜到小区的流浪猫抓伤,物业公司没有能够采取合理措施驱赶流浪猫,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存在过错,应当对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刘某医疗费424.37元。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