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有的人从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然而也有人性格偏执,百般纠缠,甚至采用威胁、跟踪等极端手段。南京的陈女士就不幸遇到了后一种情况,为了摆脱纠缠,陈女士向法院提请人格权诉讼,同时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今天(11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家庭法官林冬华介绍,“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终止了恋爱关系,终止之后,男方仍然纠缠女方,要求恢复恋爱关系,男方比较极端,给女方发送了上百条短信,打上百个电话,跟踪、撬门等等”。陈女士和王某在工作中相识,不久发展成了恋人。2022年,陈女士越发觉得王某为人不可靠,果断提出了分手。此后,王某开始无休止骚扰陈女士及她的家人朋友,在求复合被拒绝后更是变本加厉,不仅到陈女士单位闹事,导致陈女士被迫辞职,还在陈女士的车上偷偷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忍无可忍的陈女士起诉到法院,认为王某侵犯了隐私权,法院判决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在判决生效后,陈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同时还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家庭法官林冬华介绍,“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增加了一项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对妇女进行纠缠、骚扰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之后、离婚后泄露妇女隐私、个人信息等行为,如果发生了这些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查后认为,陈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规定,启动了审判、执行等联动机制,与被告王某进行了谈话,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王某表示认识错误,愿意履行生效判决。在矛盾化解后,陈女士自愿撤销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法官提醒,在恋爱关系中如果发生了一些暴力的行为,及时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报警,寻求妇联等组织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