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连云港市共有4个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共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我市赣榆区赣马镇黑坡村、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村、灌云县伊山镇向阳村和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今后,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将不断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各示范乡镇将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事务监督体系,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建立良好农村社会秩序,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各示范村将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探索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提高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