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8日),记者获悉,11月17日上午7时30分左右,一辆号牌为苏K71XXX的重型半挂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市区维扬岗,因存在“闯禁区”显现违法,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后,民警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询问违法原因。
货车驾驶员称今早从扬州港出发,空车去高邮菱塘装货,早上因迟醒误点,为赶时间选择从市区禁行路段扬子江路行驶,直至被现场查处。在对话时,执勤民警见驾驶员反应迟缓、眼神迷离且颈部潮红等疑点表现,遂对其进行呼气测试,经检测结果为35mg/100ml,涉嫌酒驾。
据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徐某某(男,41岁,宝应西安丰人)称:昨晚与同事聚会,喝了3两多泗洪酒厂散装白酒和1瓶青岛啤酒,餐后打麻将至深夜,今早因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货车上路。面对自己将面临的处罚后果,徐某某懊悔不已。
因这名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民警决定暂扣其驾驶证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将当事人违法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属地监管部门,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祝隽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