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扬州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城管四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公布最新的《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将于12月1号正式施行,届时扬州古城保护区域内将实行全面禁售活禽。对关闭活禽交易的经营户和农贸市场,扬州市财政已专门核拨“活禽规范化管理补助”专项资金211.8万元作为补助。
为方便群众、保障供应、控制总量的原则,扬州古城区域外的中心城区特定场所仍将允许活禽交易和宰杀。在扬州市中心城区,拟保留26家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会议提出,活禽交易要符合“四隔离”要求,也就是市场和活禽区的隔离、宰杀和销售区的隔离、人的购物和活禽的隔离以及水禽和旱禽的隔离。连日来,扬州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这26家农贸市场的改造方案开展了多轮现场审核,督促相关农贸市场加快改造进度,确保12月1日前改造到位。
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固定场所从事活禽交易的,将由扬州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活禽经营者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场所者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城管部门对占用道路、公共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从事活禽交易的行为也将依法取缔,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杜望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