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打架” 南京六合一游泳馆难营业|政风热线

2023年11月16日 09:49:45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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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六合区一市民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反映,称在当地一商场内新开一家游泳俱乐部,但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却遇到了麻烦,文旅和住建部门的政策规定发生冲突,致使自己的游泳馆不能正常运营。

  

  市民:南京市六合区难办游泳馆经营许可

  姜先生今年在南京市六合区安居慕斯荟商场租用了二楼的场地建设游泳馆,8月份完工。之后,他便去六合区文旅局办理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游泳)》,根据要求,他需要准备申请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等一系列材料。

  其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需由住建部门验收开具,但姜先生奔波数月,却发现住建部门不给开具,而文旅部门拿不到该证明则不给发经营许可,这令姜先生陷入两难。

  文旅部门:需住建开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关注后,南京市六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王科长回应表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省里要求办理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作为体育主管部门,他们会对体育经营进行审批,但对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并不专业。加之近几年来有体育场馆发生过安全事故,为了保障安全,他们才要求经营者找住建部门开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其它可以证明该场馆建筑质量过关的书面证明。

  “作为体育主管部门,我们既要确保这个游泳池是合法合规的;也要保证这个游泳池是安全的。它这个商场楼层是10层,地下还有负一层负二层,泳池在二楼。我们只希望管房屋安全的部门能给我们提供一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其安全。”

  住建部门:不开证明有政策依据

  就此事,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审批科高科长同样进行了回复,他表示根据《南京市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 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可不申领施工许可证,该项目符合此条件,所以不用他们出面验收,他们也就无法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专家:文旅要求有合理性 政策冲突应协调解决

  一个游泳场馆建好已有数月,两个部门都能拿出政策依据不给办理相关证明,该游泳馆到底能否办下去呢?又该以哪份政策依据为准呢?因为事关涉及建筑安全的问题,记者尝试联系了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其对此事的处理方案,但截至记者发稿,未获回应。

  南京大学邱鹭风教授表示,就《南京市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目的而言,是为了约束行政权力,简化行政管理程序,改事前审批为主为事后加强监督,而不是放弃政府对行政事务的管理、监督职责和义务。体育设施,尤其是大型游泳池,建在原来规划为普通商场的二楼,安全要求特殊,是否应该设立准入门槛进行事前许可,固然可以讨论,但必须加强监督是不言而喻的。 文旅局如此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两个部门的政策发生冲突,应该共同讨论出解决方案,而不是听之任之。

  “文旅局要求投资人要出示住建部门的审批许可,它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如果住建部门认为无需事前审批许可,为了消费者的安全起见,至少也应当配合投资人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必要的评估,这本身也是履行政府监督职责的要求。如果不同部门的政策彼此确实发生冲突,必须以消费者的安全性为第一,那么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应该一起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范志凯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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