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居民陈女士,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西团派出所赠送书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一面。
10月26日下午,陈女士急匆匆的走入西团派出所,称其向客户转账时,因操作失误,误将16700元转入缪某农业银行卡,已经联系银行但无法追回,只能到派出所请求公安机关帮助追回该款项了。
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陈女士焦急情绪,一边立即对相关账户进行查询,确认对方账户的持有人为射阳县合德镇居民缪某,随后民警通过电话向缪某核实账户及当天收款情况,在缪某承认其账户收到陈女士的转账且双方无经济往来后,通过推心置腹、换位思考等方式,终于做通缪某的思想工作,将陈女士误转的16700元原路退回。
警方提示:转账前必须核对收款账户、开户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转账。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