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发改 记者 肖为 丁蕾
为进一步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我市景区门票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发改委为落实《省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城区现行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进行调整和规范。
包括明确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范围,制定、调整景区门票价格所需条件和工作流程,规定淡旺季时间和旺季门票价格涨幅幅度,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群体范围,规定每3年对重点景区进行成本调查等内容。通过调整和规范我市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政策,进一步体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满足全国人民对“好地方”扬州的向往,打造扬州旅游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