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含锂电池物品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南京的地铁、公交车和现代有轨电车。禁止携带的含锂电池物品目录拟包含两类:一类是指电动代步工具,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另一类是指无规范标志标识的电动代步工具用锂电池,以及单块额定能量超过100Wh的锂电池。针对此次公布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市民可以在10月26日至11月8日期间,通过写信、发电子邮件、打电话的方式向南京交通部门发表意见、建议。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韦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