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以境外电信诈骗为题材的电影《孤注一掷》在全国影院热播,影片中涉案钱款被迅速转移的一幕让人印象深刻,被诈骗的钱到账后的第一秒,诈骗团伙就会通知“开水房”洗钱,到账后三分钟,他们会把所有的钱转入几十甚至上百个账户内,到账后七分钟,就有已经安排好的“车手”将卡里的钱取出,十分钟后,几百上千万的赃款瞬间洗白为“安全”的资金。
那么,是怎样的一条黑色产业链,让如此多的资金在瞬间“高效率”地被境外犯罪分子取走呢?这就要聊一聊电信诈骗犯罪中的重要一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今天(10月19日),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了解一下“帮信罪”。
10月19日上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帮信”案件,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10、11月份,被告人苏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给上线用于网络诈骗犯罪转账,涉案金额达210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被告人苏某某所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1、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拒绝向他人提供含有个人信息的银行账户、网银U盾、支付宝账户、电话卡等,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买卖;
2、日常生活中不轻易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
3、牢记防骗“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银行汇款多核实。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宿法轩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