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青岛一名女子租房时多次在聊天软件上发一些性暗示言语和不雅照片骚扰男房东。房东拒绝租房后,女子竟持刀上门威胁。目前房东已报警,事情正在调查中。对此,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冯薇雅律师认为,女子发送性暗示言语和不雅照的行为已经构成性骚扰,而持刀上门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多种罪名。

律师说法:
女子发送性暗示言语和不雅照片,是否构成性骚扰?
女子通过不断发送不雅照片和言语暗示,对男士进行骚扰,这是性骚扰的一种形式。性骚扰不仅仅局限于言语和文字,也不仅仅局限于男性对女性,男性也会成为被骚扰对象。本案中,女子发送不雅文字和不雅照,已经侵犯了房东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女子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子的其他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住宅作为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的空间,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女子持刀上门,不仅进行恶意破坏,还进行威胁恐吓,这种行为已经扰乱到了房东刘先生的居住安宁,侵害了刘先生的隐私权,更是一种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如果女子持刀对房东刘先生进行威胁时,如果对房东的生命构成威胁,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男房东未能抵御诱惑,是否构成违法?
如果男房东未能抵御诱惑,一旦与女子发生性关系,女子有可能会要求其抵扣房租,甚至要求其给钱,这就有可能构成卖淫嫖娼,两人都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
租房时,房东应慎重筛选租客,通过了解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租客也应该尊重房东的决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骚扰和威胁。
在遇到骚扰的情况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照片、聊天记录等,及时报警或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社会也应该加强对于租房过程中的监管,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和完善租房信息登记制度,对租客和房东的身份、背景进行审查,以确保租房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江苏新闻广播/朱霏霏 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冯薇雅律师 新闻来源/九派新闻 重庆广电-第1眼 编辑/徐玮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