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拆迁款转给女儿 老赖获刑1年2个月

2023年09月18日 16:48:23 | 来源:我苏客户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天(9月18日),记者从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布了一个“拒执罪”案例。原来,男子欠钱不还,答应房屋拆迁后用拆迁款偿还,可拆迁款到账后,他故意转给女儿,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最终,法院判决男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刘某与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响水法院审理,判令龚某偿还刘某借款49万余元。民事判决生效后,龚某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响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响水法院依法向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中,龚某承诺如房屋拆迁,将拆迁款全部用于偿还刘某的借款。没多久,房屋拆迁,龚某为规避法院执行,竟然将房屋拆迁款转移至其女儿账户。

  “被执行人龚某明知自己在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未履行完毕,仍将自己可支配款项转移他人予以隐匿,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响水法院审理认为,龚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什么是“拒执罪”?该案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严法轩 编辑/徐玮琪)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