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多网购的“香奶奶”包包竟是假货!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2023年09月14日 11:05:40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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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通过网络购买二手奢侈品变得越来越普遍,但网络买卖双方对于二手奢侈品的质量约定仅限于卖家对于商品的外观拍摄情况、首次购买渠道等的描述,买家很难在收货前看到商品实物,加之品牌方不提供鉴定服务、行业标准缺失、普通消费者缺乏鉴定能力等原因,在交易过程中更易产生风险,买卖双方更应提高警惕。9月14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1年10月12日,小李认识了想要出售包包的小黄。小黄通过小红书及微信等软件向小李发送了带有“香奈儿”品牌标志的包包照片,包括包的前后外观、内部情况、防尘袋、包的身份卡片及包装盒等,其中身份卡片中载明包包编号为“28XXXX55”。

  两天后,小李向小黄转账23000元,购买上述“香奈儿”品牌标志包包,小黄将相关物品快递给小李。收到货后,小李察觉不对,微信询问小黄该包是不是假包,但小黄并不承认,小李遂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该委托商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

  小李认为,小黄存在出售假包故意,诉请要求小黄退还购包款项,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小黄向小李出售“香奈儿”品牌标志包包,双方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可知,小黄当时表现出的意思是要出售给小李“香奈儿”品牌正品包,因此后续也应向小李完成正品交付。而案涉“香奈儿”品牌标志包的折痕、五金磨损、身份卡片、卡片上的编码与包内袋编码,虽均与微信聊天记录中发送的照片一致,且小黄称该 “香奈儿”品牌标志包系专柜购买,但她未提交相应购买渠道、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小李察觉该包可能系假包后,在微信中告知小黄将该包送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小黄也表示同意。但鉴定结果显示不通过,不符合品牌制造工艺。结合法院调查内容,编号“28XXXX55”包的购买地点、购买人亦与小黄所称系托朋友深圳购买不符,可认定案涉“香奈儿”品牌标志包并非“香奈儿”品牌正品包。

  小黄未按双方约定交付“香奈儿”品牌正品包,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小李诉请主张,符合其实际损失情况,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锡法轩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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