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水域捞螺蛳2900公斤 男子判刑八个月

2023年09月13日 16:01:49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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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弹弹的螺蛳肉,是不少“吃货”的心头好,但淮安市民孙某某万万没想到,因为在河里捕捞螺蛳,自己竟然会被判刑。今天(9月13日),淮安盱眙法院就开庭审判了这一案件。

  被告人孙某某说:“一直宣传鱼虾类的东西或者野鸭这类野生动物不可以弄,确实不知道螺蛳这东西不可以捞。”

  经查,2022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某明知白马湖水域处于禁渔期,仍先后8次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前往浔河入口西边及浔河与白马湖入口区域,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螺蛳共计2900余公斤,并以人民币7011元的价格予以销售。去年6月7日,孙某某在白马湖水域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螺蛳445.7公斤,在交易时被执法机关现场抓获。

  法律人士表示,螺蛳虽然是河流和湖泊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水生生物,但也不是可以随随便便捕捞的。螺蛳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它在国家保护的水产品范围,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非法捕捞,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庭审中,被告人孙某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并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再非法捕捞。最终,孙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针对该起案件中参与捕捞、收购渔获物的另外两名被告,虽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但也被判决与被告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雪彤 《零距离》记者/路辉 淮安台 编辑/汪泽 刘元 剪辑/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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