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追尾剐蹭后又侧翻!交警发布相关提醒

2023年09月12日 10:58:41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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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产生美,不仅适用在与人相处之时,也适用在安全行车上。在行车过程中,与前车保持安全合理的车距,保留出合适的制动距离以及良好的刹车预判,是避免因紧急刹车远离追尾交通事故的关键所在。当驾驶员行经路口时,还要集中注意力,提前减速观察,注意交通信号灯,否则可能害人害己。

  今天,记者获悉,仪征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市民,车辆在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当天,曹某某(C1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125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25省道仪征市陈集镇友好岗时,与同向在前王某某(C1证)驾驶的白色小型轿车相碰,在避让过程中又撞到在左侧车道行驶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事故致三车损坏。从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故前交通信号灯正在由绿灯转为红灯,王某某驾驶经过停车线时信号灯已经变为黄灯,王某某随即选择刹车等待。后方的小型普通货车由于车速较快,跟车太近,两车发生碰撞,货车紧急刹车向左避让。不料左侧后方驶来一辆灰色小型汽车,货车在重重地剐蹭灰色汽车后再次往右避让,一头栽进路沟。所幸货车驾驶员按照规定系了安全带,人员无大碍。

  经交警现场对三位司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皆为0mg/100ml,排除酒驾嫌疑。至于事故责任认定,仪征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当事人曹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未能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曹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无责任;当事人李某某无责任。

  驾驶车辆若不保持安全车距,幸运的话可能是小擦撞,不幸的话可能"车伤、人伤"。公安交警部门日常反复强调提醒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那么,安全车距到底是什么样的?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需要控制车速。"扬州交警提醒,为保持安全距离,市民开车时要注意不超速行驶,尽量避免跟在大车后面,学会点刹,不要随意变道、并线。车辆在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更应该谨慎驾驶,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祝隽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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