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被提请审议。
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二部“小快灵”立法。首部“小快灵”立法是《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两部“小快灵”均关注“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我市网络餐饮市场规模不断发展,网络餐饮业务快速增长,点外卖已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然而,相对于传统餐饮,网络餐饮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困扰,其中隐含的食品安全风险,越来越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和食品安全监管关注的重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规范网络餐饮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规范仅有个别条款涉及网络食品经营活动。为守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列为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法工委和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成立立法专班,组织开展一系列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工作,8月3日,《规定(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记者注意到,《规定(草案)》共十四条,着重加强餐饮服务的全过程管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加工规范、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以及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草案)》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负有进货查验义务,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包装保管与使用、包装封签和膳食信息、配送服务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要求涵盖了餐饮服务全过程;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定(草案)》确认我市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实时公开制度。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网络平台的经营活动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公示食品安全卫生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规定(草案)》强化了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责任。第三方平台不仅要提供订餐技术服务,也要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承担相应责任。如,要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查、登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要建立档案,如实记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基本情况、信用管理等信息,并推送给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
网络餐饮服务与传统堂食的主要区别在于配送环节。为确保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规定(草案)》还细心地就食品包装封签作出规定,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袋等对配送食品进行封装。封签、包装袋在开启后应当无法复原,违反规定者,轻则被警告,重则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戴文龙在作审查报告时指出,《规定(草案)》体例、结构体现了“小快灵”立法的特征。通过地方立法,靶向调整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行为,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规范化水平,有助于行业自律,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从而推动我市网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抓平台、控源头、促共治、保安全,我们希望通过立法,建立常态化问题隐患排查机制,打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常州模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吴小华表示,去年8月,我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列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制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芮伟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