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8月18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金额比去年同期较大增长。
数据显示,今年1-6月,我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702.81亿元,占比78.69%,较2022年上半年所占份额增长8.49%。财政部门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要预留采购项目预算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与此同时,财政部门提高价格评审的优惠幅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升小微企业的中标机率。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的功能,保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