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直播卖货非常流行,于是,某短视频平台博主焦某为了快速营销牟利,进行“卖惨式”直播。他组织人员摆拍所谓“从继母处解救重病女孩玲玲,需卖玉筹集救治费”等短视频,并进行连续剧式的直播卖货。很多网友基于同情和爱心,纷纷解囊相助。后来,这出“卖惨式”直播荒诞剧,因“玲玲、鉴宝师”等人举行“庆功宴”的视频被网友拍到而曝光。8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
这位声情并茂、正在直播所谓上山解救玲玲生母的人,就是网络博主焦某。经查,2021年7月,焦某冒用他人公司营业执照,在某直播平台上开通经营账号。为快速卖货牟利,他在直播中,打着公益旗号,演绎虚构的解救和救治重病女孩“玲玲”的故事情节,为带货卖玉作情感铺垫。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皮轶之介绍,焦某把自己演绎成一个志愿者,无意中发现“玲玲”悲惨遭遇,编造了一系列跌宕起伏的剧情。通过践踏消费者的爱心同情心善举方式卖货,危害更大。
南京的万某看到视频后,心生怜悯,在直播间内购买了手链、戒指等19件商品,累计5649.9元。后来,因“玲玲”等人举行“庆功宴”被网友拍到,该案曝光。于是,万某将焦某告上法庭,认为焦某构成欺诈,应公开赔礼道歉,并退一赔三。
皮轶之告诉记者,庭审时认定为欺诈,并不是因为商品是玉还是不是玉的评价,也不在于19件商品值不值得5000多元,而在于焦某卖玉的方式,叫做“卖惨式”营销。焦某在直播过程中,虚构了一系列的故事情节,但并没有注明是作品演绎,让消费者信以为真,产生了购买商品的行为。焦某具有欺骗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欺诈行为并使自己获益,构成欺诈。
2023年3月15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焦某赔礼道歉,并在收到原告退还的货品后7日内,退还货款564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16949.7元,合计22599.6元。被告焦某不服,认为自己出售的玉没有质量问题,价格也不虚高,不应构成欺诈,提起上诉。2023年7月25日,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法官陈礼苋说,消费者保护法,对于销售者经营者欺诈认定,侧重对经营者主观恶意的评价。至于产品有没有质量问题,客观上并不是欺诈的审查认定标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徐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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