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345公积金专席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392件,其中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类问题2854件、提取类问题1468件、缴存类问题931件、转移类问题139件。
6月份热点问题如下
一、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在本市停缴社保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公安部门出具的异地户籍证明和本人建行、中行、农行或工行I类银行卡,通过“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或至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二、申请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安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采用哪些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采用委托银行扣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柜面直接还款、线上自主还款等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四、缴存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如何办理?
答:缴存人可登录“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淮安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个人信息变更”功能办理,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至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办理。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是什么?
答:对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通过计算可贷额度不足的,实施贷款保底额度政策,单方缴存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放宽至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