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低速电动车”路在何方?江苏召开立法听证会

2023年06月26日 21:47:3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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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下午,《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南京召开。对“条例是否需要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以及“如果不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四轮低速电动车,是否需要对其上道路行驶做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两个重点问题进行听证。11名陈述人、7名旁听人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作陈述发言和质疑辩论,结合实际分析问题、表明观点、提出建议。

  近年来,四轮低速电动车因为方便驾驶、手续简单等常被中老年人用来短途代步。但由于缺少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该行业从生产制造到市场销售,再到消费使用,都处于粗放式的灰色地带,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使得其反对者众多。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大队、四级高级警长张家驯认为,四轮低速电动车由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并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具备按照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和强制保险的条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同样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存在“四轮低速电动车”这个提法,它属于机动车的一类,但又是一个违法生产、违规销售、非法上路的机动车:“作为一种非法生产的车辆,禁止生产与销售,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之所以有一定的市场,也是跟我们这个行业跟农村市场相适应的研发还有缺位,如果有更多的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市场相对低收入人群需要(的产品)的话,这些违规的车辆不会有它的生存空间。”

  不过,四轮低速电动车产业迅速发展,带动了一大批生产企业,从业者众多。江苏金彭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志培提及一组数据:目前全国四轮车行业有生产企业200余家,供应商3万余家,经销商10万余家,从业人员约200万人,仅他们公司产业链相关人员就约5000人,骤然关停会带来就业、生计等社会问题。

  民盟江苏省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卢勇表示,民营经济需要尊重、稳定和法治,尤其是此前国家工信部曾公开答复代表建议称,“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形成了《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如果立法对产业“一禁了之”,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信心:“要走进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企业和行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尊重企业感受,理解他们的不易,尽量使决策能够实现公共利益的均衡,让企业在市场的洗礼中走过他们的生命周期,不能因政策变动,活生生灭掉一个企业或者一个行业。”

  有的听证会成员表示,让四轮低速电动车在规范中发展。但到底是先有标准再有产品,还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生产、销售、监管多方均有不同意见。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过“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但由于针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该使用锂电池还是铅酸电池、是否需要满足汽车碰撞的安全要求这两大问题,各部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规范标准一直未能出台:“我认为在没有规范管理前,处于灰色地带的四轮低速车应禁止上路,以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向技术提升的产业方向健康发展。否则的话,一边生产一边补标准,一旦违规上路、成了规模,再行治理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吴宝根表示,可以对四轮低速电动车路权做出规定,再由各地根据自身交通状况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四轮低速电动车对接了城乡以下市场关于低速低价、驾驶便利的需求,规范管理是管理四轮低速电动车的第一选项,应该限制在高速、高架、城市快速路,包括县城的核心道路上行驶,考虑落实四轮低速电动车的备案登记、专用牌照、购买保险和规范驾驶,目前,各地方都已经出台过针对性的当地交通管理规定,地方出规定更具有灵活性、机动性和适用性。”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表示,将对听证会上各方的基本观点、争论的主要问题、具体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对修订草案有关制度设计深入研究论证,以高度的责任心把法规修改完善好,确保条例关键制度明确、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江苏特色。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王雨竹  摄影/曹伟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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