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孔海燕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宿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近年来,宿迁市把建设好、维护好、保育好湿地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为统揽,坚持高位统筹,加大修复保护力度,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推动湿地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宿迁已建立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湿地公园、39个湿地保护小区,2022年全市陆生脊椎动物已增加到376种。
在宿期间,执法检查组严格对照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先后来到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古黄河省级湿地公园、朱海·牛角淹生态修复项目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法定职责是否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湿地保护与利用、修复等情况,由点及面掌握宿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的特色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指出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及修改我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
“宿迁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立足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把一条条法律法规转化成一项项有效举措,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孔海燕说,湿地是极其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点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实际,充分考虑湿地保护区群众现实生活,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各方协同,最大限度凝聚湿地保护合力;要在有效保护修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利用,通过发掘湿地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合理开发特色旅游,进一步发挥湿地功能,用法治力量推动宿迁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孔海燕一行还走访联系了部分在宿省人大代表,并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座谈调研。
(来源:江苏广电宿迁中心站/徐徐 王振捷 通讯员/宋时方 编辑/高予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