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焦│江苏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2023年05月29日 12:52: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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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印发《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意见》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范了特困人员认定:具有本省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意见》明确了救助供养内容和标准,要求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服务、医疗保障服务等七项保障或服务。其中,基本生活标准由各设区市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

  在医疗保障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此外,《意见》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由特困人员自愿选择。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敏 杨时盛 沈杨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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