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上,有群众报警称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新安村一位村民的猪圈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类,疑似一只猫头鹰,可能是受伤在猪圈内扑腾,于是向民警求助。
晚上6点左右,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巡特警五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只幼鹰已经被群众放到自家的鸡棚里,正在不停地扑腾。
民警现场拍照片发送至滨海县林业部门,最终专家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 ,随后民警向村民找来纸箱将这只幼鹰送到林业部门进行救治。
经过林业工作人员仔细观察发现,猫头鹰没有受伤,是一只幼鹰,可能是这只幼鹰在学飞过程中体力不支才掉到村民的猪圈内。
民警了解到,这只猫头鹰头大,嘴短而弯曲,学名领角鸮,是罕见留鸟,吃鼠、兔、昆虫等小动物,对农作物有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受伤、迷路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进行妥善处置。私自饲养、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追究刑责。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