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高速缴费,每位司机应该自觉遵守,可偏偏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今天(5月18日),记者获悉,最近,扬州仪征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偷逃高速通行费案,嫌疑人张某因逃费近9万元被判刑。
2021年10月7号下午3点多钟,新扬高速刘集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一辆上海牌照的半挂车从蒋王收费站行驶至刘集收费站用了十四个小时,而两站之间只有二十公里路程,远远超出常规用时。
扬州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纪钧宝介绍:“只缴纳了蒋王收费站至刘集收费站这一段,三十七元。”随后收费站稽查人员调查发现,该车在当天凌晨一点从蒋王收费站领卡进入高速,在上海亭林镇收费站下高速时,却用前一天在上海新四平东南环收费站领的卡结算,怀疑司机存在恶意逃费行为。稽查人员随即向辖区公安报案。
公安机关传唤后,车主张某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河南人张某名下有两辆大货车,从2021年4月起,张某与雇佣的三名司机驾车长期往返沪扬高速送货,与同行学会了“买短跑长”的逃费伎俩。
张某交代,当天从蒋王收费站领卡后,在上海出收费站时,他故意走ETC通道结算,截留该卡。返回扬州后,再用截留的卡在刘集收费站结算,以此偷逃高速通行费用。
截至案发,嫌疑人张某安排雇佣的三名司机,半年内累计套卡192次,恶意偷逃高速费用近9万元。近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考虑其有退赃自首情节,法院最终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