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全民健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医药,去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司法意见。意见出台后,今天(4月23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打造的首批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
南京作为我国十大古都之一,拥有一批丰富的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大家熟知的秦淮灯会、南京白局等,在中医药领域,丁氏痔疮医术、张简斋中医温病医术、金陵王氏接骨术、邹氏肾科医术等中医药非遗项目也负有盛名。这些古方名方、民间验方、炮制技艺、制作工艺、特色疗法等都应当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丁氏痔科代表性传承人丁义江介绍,“我们从事这个专业对法律的边界问题也还不太清楚,有些应当得到保护,有些比如我们开的处方,一人一方就不在保护之内,病人也有知情权了解用药的情况”。金陵杨氏中药炮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介绍,“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像一些经验方,专家把方子给我们的时候会有所顾虑,他觉得你们是不是就把这个技术公开了,可能会导致一些价值损失”。
针对现有的保护难题,为了给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把脉问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选取了省市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企业和中医药非遗代表项目,设立了全省首批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站。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黄茜介绍,“在保护方面,比如对于书籍稿件可以通过著作权方面来保护,对于中医药企业可以通过商标权来进行保护,经方良方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
在中医药知识产权方面,也将实行最严格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中医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劣中药、假冒中医药商标、侵犯中医药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黄茜介绍,“对故意侵权、多次侵权、反复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还不停止侵权的情况下,在符合惩罚性赔偿的条件下,我们会积极使用惩罚性赔偿,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在确定赔偿基数后,可以主张1倍以上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
今后,秦淮法院在审理涉及到中医药知识产权纠纷相关案件时,还将选任中医药领域专家成员参与到诉讼中,帮助准确查明涉及到的技术事实。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