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企业!多项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

2023年04月20日 18:57:4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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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4月20日,记者从省税务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一系列延续和优化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3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升到100%。

  近一个月以来,江苏众多经营主体享受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研发热情和信心进一步激发。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江苏南京的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投入了6552万元的研发费用,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金额2650万元。公司财务人员张琴告诉记者:“税务人员告诉我,企业的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升后,今年我们能够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883万元,相当于多享受到22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减免。真金白银落到企业口袋,让企业在创新研发上走得更稳更远。”

  江苏税务部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标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提档精细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精准推送税收政策。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七科税务干部陈健坦言,目前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打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组合拳”,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在技术研发和结构转型上大步前行。

  3月27日出台的《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显示,政策将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公告》明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及以上、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乔佳玲说,这实现纳税人享受新政红利和推进残疾人就业的双赢:“目前酒店职工人数206人,安置残疾人7人。去年享受残保金减免超过16万元。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实现了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障的双赢。”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南京今元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张晓红:“从今年年初开始,惠企社保政策不断,而且免申即享,这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企业得到真正实惠,让企业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江苏新闻广播/徐仁飞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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