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缴费、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经营单位如果拒绝提供就涉嫌违规。在4月12日江苏省税务局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的直播节目中,有盐城市民反映:在停车缴费时,经常遇到部分停车场不愿提供发票的情况,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后,此类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来看记者调查。
【记者调查:停车要发票为何有点难?】
盐城市盐南新区高力家居港物业人员:“晚上开始收钱了,没有发票,一夜是15块钱。”
这家位于盐城市区解放南路的高力家居港停车场,白天免费停车,收费时间从晚上20:00至第二天上午7:00。记者索要停车发票,这位物业人员表示:没有发票,在记者多次追问之下,物业人员又改了口。
记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章,这个就是停车票啊! ”
盐城市盐南新区高力家居港物业人员:“一般的没有人要这个票,十五块钱嘛,你要的话就给你吧。”
这是位于盐城市区东进路的美食街停车场,停车按小时收费,2小时内每次5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24小时,收费20元。记者缴纳停车费之后,物业人员表示:没有停车发票。
盐城市盐南新区东进路美食街停车场物业人员:“没有发票,没得,我在这里三年了,没听说有人要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进行了反映。
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基础管理科工作人员:“他应该是给发票给你们,他确实违规了。因为我们没调查,不好给出确切的解释。”
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综合受理科工作人员:“肯定要调查核实清楚了再查处,调查核实之后再说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盐城当地随处可见的马路停车场,由于现场无人值守,同样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现象。
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基础管理科工作人员:“这种停车场主要是街道弄得,收费由街道这边来收取。应该由街道这边成立停车管理部门来统一领票,但是不一定他们每个街道都这样做。这不是个案,因为我们市区路边上、摄像头下面存在这类停车场。应该给具发票而未给具发票,这种行为涉嫌违规。”
次日,盐城市城南新区税务分局给记者作了回复。
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工作人员:“物业公司那块发票都领了,我们在系统里也查到他的领票记录,票放在保安那,如果有人需要发票可以提供,在保安那有发票。”
记者:“你们调查是这个结果?你们是怎么调查的,就电话问了一下啊?没有到现场去核实啊?”
盐城市税务局城南新区分局工作人员:“没有到现场,我们不可能每户到现场核实。”
这是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的冠城停车场,早在今年2月份就有周边车主反映,在这里停车不提供发票。
记者:“月租车多少钱一个月啊?有正式发票吗”
徐州市私家车车主回答:“450元一个月。没有,没给。”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包月一个月450元。”
记者:“这边发票有吗?”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巧了,现在没有票据了。”
记者:“那5块钱10块钱的那个定额票呢?”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那个有,但是我现在没有了,会计还没送来。”
记者:“是不是正规的停车场?”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是,肯定是正规的。”
记者:“那怎么停车票都没有呢?”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不是,用完车主拿走了,公司还没有送来定额票。”
4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冠城停车场,停车场表示:包月停车,只有手写的收据,而单次停车的定额发票,盖的公章是徐州为快超市有限公司。
记者:“怎么是超市的票呢?”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他这都是一个公司的,公司下属的超市。”
记者:“包月有没有发票啊?”
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路冠城停车场工作人员:“包月啊,包月有收据。”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属地所在的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进行了反映。
记者:“我们刚才反映这两种情况应该哪个部门来管?”
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我给你一个举报中心的电话好吗?”
记者:“是属于哪个部门的?”
徐州市云龙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稽查局,稽查局专门来集中受理的。这是征管部门,我不负责那个。”
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收据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这一块呢,按照我们内部的分工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来处理,我们稽查这块不受理,注册登记在云龙区就是云龙税务局。你在停车场停车,他用超市的这个票,这是算违规的,谁检举谁举证,你把相应的证据材料交给我。”
记者:“我现场一调查,让他出具这个发票,立马就可以查到。”
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这个不允许的,你没有那个相应的证据线索,我们是不允许的,没有证据我们是不能随随便便去调查、去处理的。”
【现场回应:基层税务部门执法不严 江苏税务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
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的直播活动中,针对收费停车场不提供发票的行为,江苏省税务部门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税务局局长卢李华:“我们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者消费者的举报以后,应该通过实地电话或者查询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还要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纳税人违法违规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且依法处理,同时还应该将查处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从刚才我听到的直播反映的情况来看,我们相关的税务机关工作作风上面,确实还存在不严不实的情况,我们将对此进行深度地调查,并根据相关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同时也举一反三排查类似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税务局局长钟武斌说:“从两个部门的回应来看,都不够规范,都没有履行好首问负责制,所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调查核实。一方面要加强对停车场、路边车位等发票开具的监管;另一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好首问负责制,规范我们的业务流程,也确保我们各类的实时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消费者索要发票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税务机关应责令经营者按照规定出具!希望各地税务机关能够积极履职,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乔一峰 高辉 刘秋艳 编辑/赵黎静)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