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针织行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8至2020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江苏省针织行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此外,江苏大明人文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福中智慧农业研究院未按规定接受2019至2020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法对江苏大明人文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福中智慧农业研究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在江苏,社会组织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连续不参加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等社会组织已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将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不同措施。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