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机构未按约提供服务,是否应退还剩余培训费?充值一万送五千,合同解除时,送的五千能退吗?今天(3月14日),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中,除传统食品、日用品消费纠纷外,贵重商品如房车、家具家电等维权案件有所增加,健身、美容、教育培训等服务类纠纷案件频现。
“消费类型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争议类型集中于惩罚性赔偿。”镇江中院副院长刘宇玥介绍,随着网络消费日益发达,由此引发的纠纷呈增加趋势,网络购物、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均有所发生。
近年来,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也日渐增强,主要集中在要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要求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经营者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等。
记者看到,其中有一起案例,就与美容消费有关,消费者最终获得应有赔偿。消费者在接受一次美容后发生过敏,要求退款未果,提起诉讼。经过调查后发现,美容院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成欺诈。
“按照法律条款,美容院不仅需要返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服务费,还需按所收取的服务费的三倍赔偿其损失。”镇江中院民一庭庭长孟涛表示,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容追求日益增加,这起案例也是意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美容产品及服务时,应谨慎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促使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刘宇玥告诉记者,镇江全市法院注重消费维权案件,尤其是群体性消费者维权案件的调解工作,注重“枫桥经验”在消费者维权领域的应用。目前,正在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同市场监管、食药品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消费维权类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