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管辖全市大健康产业相关民事刑事案件、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和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医药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瑛介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医药高新区法院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将充分发挥集中管辖审判职能作用,为泰州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将密切配合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新布局,结合“法官进网格”“为民办实事”,进一步放大“王芸巡回审判法庭”便民品牌,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订单+互动”式的巡回审理和以案释法活动,以“访、调、巡”为工作支点,打造就地解纷的“家门口法院”。
“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重要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刘瑛表示,医药高新区法院将积极护航中心工作,高效审理大健康产业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委托经营、代理服务等合同类民事案件及涉征地搬迁、项目审批等行政案件,保障项目落成、合作达成、工程建成。“我们将强化刑事手段威慑,严惩破坏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各类犯罪,稳妥处理行政奖励、招商引资协议等行政案件,探索行政争议‘诉前协调与实质化解’快速通道,高效解决项目推进中的行政争议,激发创业活力和投资热情。”
《实施意见》明确,法院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以及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为决策机关单位提供参考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医疗康养新需求变化,加强对新型特色医疗、中西医结合、精准医疗、健康管理等新兴领域或模式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切实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工作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继续深化并推进“1+6”行政争议多元调处机制、医患纠纷诉调联动机制、知识产权委托调解机制,不断增大前端机制解决纠纷的体量。全面保护大健康产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大健康产业知识产权犯罪活动,通过刑事财产刑、发布“行为禁令”等方式提升司法保护效果。对恶意、重复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假冒名牌、诋毁商誉的民事侵权行为,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制裁。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实施意见》明确,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层次人才引进、高级别科研机构引入、高规格研发项目落成,促进研发、试验、生产有机融合。优化涉大健康产业案件受理机制。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24小时自助法院”等现代化诉讼服务渠道,为涉大健康产业诉讼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体系化服务。
“我们将全面调整审判思维,切实增强泰州大健康产业发展司法保障的使命认知。”刘瑛表示,医药高新区法院将积极落实“四敢”重大要求,发挥大健康产业发展司法服务前沿阵地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大健康产业的各类案件,以高质量司法为市场建立规则、为创业增立信心、为社会确立导向、为行为树立标杆。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全面介入“医药健康产业高地、医药健康创新策源地、大健康产业改革发展先行区和健康中国战略样板城市”四个发展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努力锻造服务保障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