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江苏起春潮】加大财税支持 温暖市场主体

2023年02月01日 18:44:1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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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发布了《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

  《若干措施》共42条,涉及12个方面,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被放在了第一方面。新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等,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这一举措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这些天,南京东方珍珠饭店生意红火,饭店财务经理刘俊莲开心地告诉记者,根据新出台的42条政策措施,今年他们还将享受到一笔优惠“红包”:“此次省政府出台的一号文,延续对住宿餐饮等行业纳税人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政策,预计上半年还能继续享受到税费优惠40多万元。此外,我们去年还享受到了600余万的留抵退税。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大大缓解了企业各项压力。我们对未来的发展信心满怀,干劲满满!”

  42条政策中提出,要通过财税支持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直受到企业关注,此次新规定中明确,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黄中茂表示:“此项政策已执行三年,并于去年底到期。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对房土两税政策高度认可,希望适当延长执行期限。考虑企业的政策诉求,此次决定将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半年,初步预计将为市场主体减税超过4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税政二科副科长任佳告诉记者,此次发布的新政,财税利好令人目不暇接。比如,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比如,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我们将继续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精准画像’,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以‘政策找人’的方式,精准送达税收红利。”任佳说。

  为市场主体减负就是增效。省发改委主任沈剑荣介绍,据初步统计,去年我省全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和缓税超过4500亿元,整个增值税累计退税超过2500亿,占全国的1/10以上,惠及全省近25万户市场主体。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需要各地精准发力,精准助力企业:“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调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性,不断收集问题、解决问题,优化调整政策,政策暖流来温暖市场主体。下一步,我们的任务就是狠抓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使得市场主体能够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徐仁飞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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