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8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14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尔希 沈杨 杨国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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