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2022年度年报工作开始了!

2023年01月05日 15:27:1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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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于2023年1月正式开始!今天(1月5日),江苏市场监管部门发出了相关提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所有2022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年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从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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