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位楷模就是一座精神坐标。我苏网联合江苏城市频道《江苏最美人物》栏目组,推出“江苏最美人物”系列专稿。奉献基层的共产党员、创新创业的时代先锋、扎根一线的能工巧匠、平凡岗位上的奋斗者……我们将持续讲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记录江苏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和动人事迹,呈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不断涌现的江苏力量、江苏作为。
“为了孩子,我必须多做一点,一点一滴决定效果。”作为一名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缘了十多年、办理了数百个案件的未检检察官,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红萍长期以来以严谨的“工匠”精神致力于未检工作。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前提下,她以女性特有的魅力和柔情感化并拯救了无数的未成年人浪子回头,回归社会。
用法治之手“点石成金”
她是失足少年的“引路人”
在未检检察官眼中,每一个“涉案少年”都是一块蒙尘的“顽石”,在检察官和社会支持力量共同雕琢下必成“金子”。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岗位10年来,杨红萍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正是因为她十分清楚,对于涉罪的孩子来说,她办理的案件是他们的“现在”;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她的决定关乎着他们的“未来”。
杨红萍以自己的名字成立了“红萍未检团队”,创建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对犯罪未成年人指点迷津,达到“指点方向,点石成金”的良好效果。通过该帮教模式,对262名不捕、不诉、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帮助回归社会,其中37人考入大学,开启崭新人生。“金手指”帮教模式也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特色青少年维权工作项目”、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
杨红萍收到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录取通知书
2020年9月,杨红萍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16岁的小宁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初中辍学后在家天天上网,一次翻墙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孩子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但认罪态度好,基本具备帮教条件。”杨红萍依法决定对小宁作附条件不起诉,设置考验期为八个月。“为了提高帮教效果,与小宁父亲多次沟通后把他送至观护基地,我们团队为他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杨红萍说。
通过精准帮教,小宁逐渐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在疫情期间主动向疫区捐款,并且积极参加连云港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并获评“优秀服务志愿者”。小宁被帮教成功的案例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帮教案例”。对小宁父母开展家庭督促监护的做法也得到高检院、国家妇联、关工委的肯定,被评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入驻观护基地后杨红萍回访
一位因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而误入歧途的少年,在杨红萍和团队成员的努力下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用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和引导,一步步地帮助这个孩子树立正确的政治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秉承“案结事未了”理念
她是“线上+线下”的智慧检务人
将扣错的第一粒扣子重新扣好,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让每一个家庭重回正轨,成为杨红萍工作的最大意义。但是,杨红萍并没有止步于此,她坚持“案结事未了”的工作理念,深入思考发掘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向网络倾斜,让孩子将法融入内心、落实于行。
未成年人普法更应该用吸引未成年的方式进行,杨红萍团队把互联网作为普法的新阵地,为此积极开设远程法治教育电教课堂,定期推送法治副校长课程。同时通过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创新开辟“红萍说法”专栏,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长期开展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已录制原创“红萍说法”短视频29期。
为了吸引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杨红萍又开始尝试直播新领域。2021年的5月,杨红萍带领红萍未检团队参加了检察日报正义网第十八期检察官公开课,以直播形式在线宣传“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这次直播被知乎网站、B站、快手、连云港市检察院和赣榆检察院、赣榆团委、妇联、教育、赣榆政法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平台同步进行转载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近百万人,其中,赣榆区有8万余名中小学生在家长陪同下进行观看,共同体验了一场生动的在线法治课。因网络普法教育工作突出,2021年,赣榆区检察院获评江苏省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
她是孩子们的“守护者”
杨红萍一直坚持“矫正心灵、挽救失足、关爱成长”的工作理念,联合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开展“法德共进”宣讲团,开设“检察官讲堂”,采取案例小话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构筑起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在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中,杨红萍探索构筑了司法保护链接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网络保护、预防教育协同发力的“五链共治”法治教育模式,打造青少年预防保护的plus模式。她注重结合办案实际,因案普法。针对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案件,集中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全面开展女生自护法治教育专题宣讲。
注重结合学生层次,因人普法。针对幼儿园、小学生,侧重自护教育;针对初中生,着重强调青春期法治安全教育;针对高中生,着重强调学法守法、健全人格,提升法治素养,深受学生们的喜爱和欢迎。注重结合学校类型,因需普法。结合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城区、乡镇等不同学校的实际需求,确定法治课的授课重点。
帮教儿童志愿服务队开展暑期关爱留守儿童与法治宣讲活动
2019年10月,赣榆区妇联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向检察机关反映女童月月被家暴的线索。接报后,杨红萍立即向连云港市检察院和本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第一时间会同赣榆区妇联、公安等将月月送医治疗。杨红萍为防止月月继续被侵害,她建议并支持赣榆区妇联向法院申请了对月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法院支持。同时,她还为月月申请了1.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除其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后来,杨红萍在多次征求月月意见后,向月月父亲及其女友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他们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2021年,该案获评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在杨红萍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场,不管是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还是犯罪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对她产生亲近感和信任感。在同事眼中看来,杨主任在办理案件时,不仅是一个检察官,也是一个有温度、有爱心的“母亲”。
杨红萍认为以后的工作重点不单单放在孩子身上,也会放在家长身上。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保护他们不是“一家”的事情,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需要“各家”一起努力。
坚守法治初心,创新帮教模式,护苗健康成长,她是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杨红萍坚持在服务群众中传播法治理念,在履职尽责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社会治理中打造江苏样板,是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近日,省委宣传部授予杨红萍同志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我苏网 编辑/吴莹莹 素材来源/江苏城市频道《江苏最美人物》栏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