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从省高院获悉,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全省法院裁定减刑案件23799件,不予减刑369件;裁定假释案件230件,不予假释3件。去年底,《关于加强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出台后,江苏进一步细化审理要求,推进要素式审查,重点看罪犯是否真心悔罪。在具体办案中,法官会全面审查罪犯接受监管改造、教育和文化改造等方面的表现,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确有真心悔改表现。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赵凌翔 陈渝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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