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行为 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2022年11月29日 21:21:59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医保基金是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利益。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基金监管,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8年1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建立起对举报欺诈骗保进行奖励的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后,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发放奖励金额近500万元,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

  近年来,全国基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基金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同时,随着我国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明目张胆”的骗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逐渐向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转变。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为进一步适应基金监管新形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举报奖励工作实际情况,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顾海指出,《奖励办法》扩大了举报奖励的范围,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比如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超出标准收费;违规人员伪造或篡改报销凭证,冒用或套用他人医保卡;重复参保进行报销等行为都被列入举报奖励范围。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目前,举报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投诉电话010-89061396、邮寄信件等多种渠道提供线索,各类举报途径都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

  《奖励办法》强调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各级医保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但举报人也需要对举报内容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举报奖励,医保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崔雨薇 编辑/国正)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