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能办理名校入学 “学托”诈骗被判刑

2022年11月23日 19:45:41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天(11月23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必须赢在起跑线上”,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理十分迫切,入学择校问题即成为家长们的“心头大事”,为了让孩子们上“好”学校,家长们四处奔走,有的甚至“病急乱投医”。有些不法分子瞅准了这个“商机”,以称“能办理名校入学”为由实施诈骗犯罪,大发不义之财。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此类诈骗案,最终,“学托”曹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曹某曾经营一家商贸公司,主营烟酒批发零售,人际关系复杂,口才极好。他平时生活大手大脚,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喜欢在酒桌上吹嘘自己认识很多“有用的人物”,营造自己“路子广”的假象。2020年疫情期间,曹某公司周转不灵身负巨额债务,遂产生了以“宣称有能力把小孩送入名校读书,骗取‘走关系’费”的想法。

  随后,曹某便开始在酒桌上故意散播自己“有关系”“有门路”。2020年5月到8月,曹某先后收取8个家长为孩子入学6所名校的办理费,总共80余万元。

  家长们交了钱,就在家中等着曹某给他们的“入学通知”,可是左等右等都没有确切的消息。每次曹某也都以“要再缓几天”“等开学前才能定”“今天有领导突击检查,改日再去”等为借口,搪塞家长。家长们虽然心存疑虑,但也不敢确定,直到9月1日开学后,他们发现别的孩子都去上学了,只有自己的孩子还在家中等待,才最终确定曹某是个骗子。

  在“学托”诈骗案件中,尽管家长们明知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规则,仍然频繁被犯罪嫌疑人以“有关系”“有熟人”“有名额”的虚假理由所吸引,以致犯罪分子屡屡得手。

  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听信所谓的“特殊关系”“特殊渠道”,以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按照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选择,切勿上当受骗。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