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江苏医惠保1号”的缴费通道于11月10日已开启,已投保登记的市民可以直接缴费完成参保;未登记市民可以直接投保缴费。
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都可通过“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各设区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以及10家共保体保险公司APP或线下销售渠道投保。
与去年相比,新一年的“江苏医惠保1号”将更加精准优化四重保障责任,并保持年保费158元价格不变,同时优化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举措,全面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门槛。
赔付总金额超5.11亿元 保费158元不变
“江苏医惠保1号”是由江苏省医保局指导,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监督推出的,面向全省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首年度产品于2021年12月1日推出,总参保人数超322万。截至2022年10月30日,“江苏医惠保1号”受益人群达16.6万人次,赔付总金额超过5.11亿元。
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将继续保持年保费158元不变,提供最高320万元医疗保障。产品仍面向全省所有参保人员,不限年龄、不限健康状况、不限既往病史、不限职业类型,只要有江苏医保,全省老少都能参保。
坚持普惠公益导向 充分发挥梯次减负效应
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更加注重四重保障责任的平衡性、精准性和产品的可持续性,在基本医保保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补充保障和梯次减负效应。
一是基本医保范围内保障责任,有效衔接住院、门特和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待遇,重点保障参保人住院、门特和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免赔额1.46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7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
二是基本医保范围外保障责任,重点关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保障参保人在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以上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55%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6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100万元。
三是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最高赔付金额100万元。
四是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全面取消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个人账户“超过4000元”的限制,只要个人账户余额足够,就可以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广大市民可关注“江苏医惠保1号”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参保详情。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