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第22号)

2022年10月06日 22:41:4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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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10月6日,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发布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第22号)。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

(第22号)

  近日,我市发现多起外省输入引起的本土阳性病例。当前即将迎来国庆假期返程客流高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就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全市各区于10月6日—7日、10月8日—9日、10月10日—11日分别开展三轮规模性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主动参加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群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来(返)宁人员要进行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将以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二、做好核酸证明查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返岗、返校人员及时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工作单位、学校等场所以及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均需严格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进行人工登记。

  三、积极主动报备行程。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进行报备。倡导来(返)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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