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7号通告(病例信息)

2022年09月28日 20:27:2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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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9月28日,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47号通告。全文如下: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7号通告

(病例信息)

  9月27日晚,我市京口区在外省市低风险区返镇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阳性,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1),已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市、区两级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溯源、相关场所管控、人员转运隔离、场所消毒消杀等工作。

  无症状感染者1近期主要活动场所如下:

  9月25日:镇江城市候机楼、水木阳光小区;

  9月26日:牛得多牛肉面馆(香江店)、吉麦隆超市(江苏大学店)、存仁堂药店(江苏大学二店);

  9月27日:象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夏文龙面馆(学府路、宗泽路交叉口附近)、吉麦隆超市(江苏大学店)、江苏大学后街、XY欧韩女装店、秀依阁服装店、晨星大药房(水木阳光小区1-104号)、涵博商贸有限公司。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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