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江苏法院启动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通过帮助企业信用修复、善意文明执行等方式暖企、护企。近日,江苏省高院发布了这次专项行动半年成绩单,2.4万多家企业退出了失信“黑榜”。
在专项行动启动后,全省法院对失信企业进行了全面的“信用体检”,逐一、系统核查失信企业的基本信息、纳失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等,确保对企业真实情况调查到位、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到位。
江苏省高院执行局一级法官助理仇平梅表示:“根据对企业进行信用体检的结果,建立了可退出、应指导、可约束三类清单,其中对于已经停产停业、无人管理且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已符合破产程序但仍沉积在执行程序中没有彻底退出市场的企业纳入可退出清单,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删除失信信息。”
截至9月20日,江苏全省已对35217家失信企业完成集中调查,通过严格审核,依法将24924家企业退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省法院还在积极探索纳失预警、纳失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减少失信行为。
江苏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朱嵘表示:“纳失是对有一定失信行为,但主动履行意愿和能力的企业喘口气的机会,让这个企业能得到生产经营恢复条件,从而既保证企业生存发展,也为债权人权利实现创造更好条件。宽限期不超过3个月,3个月的时间里不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3个月届满失信行为没有纠正或履行,立即纳入失信名单,采取惩戒措施。”
专项行动开展6个月以来,江苏全省法院仅新增被纳失企业2975家,同比下降78.79%。与此同时,全省法院依法继续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
在宿迁宿豫区人民法院刚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在2010年12月份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一死四伤的后果,被判处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在保险之外赔偿20多万元。刘某服刑结束后,这10年来将他的经济收入用于购买房子、车子,就是拒不赔偿。在法院将刘某涉嫌拒执罪的线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后,刘某才履行部分赔偿义务并取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但他的行为仍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告人刘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截至9月20日,今年江苏全省法院已对235人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数量为历年来最多。
(记者蒋岚、刘舒、茅云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