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无锡市及时推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20条措施(以下简称“无锡20条措施”)。
“当前经济呈现出高成本、高利息、高风险和低增长率的‘三高一低’新特点,一定程度上对市场主体的信心和预期产生负面影响。”无锡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曹文彬介绍,今年上半年针对疫情冲击,无锡市快速出台了一系列应对和相关助企纾困政策,有效对冲各类市场主体因疫情受到的不利影响,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需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供给,推动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持续迸发,有效应对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新挑战。
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主要包含支持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转型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支持大型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等六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上,针对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实际需求,一是鼓励龙头企业、知名双创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二是重点支持企业在物联网、5G、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软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领域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资助;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对经认定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等,优先通过政府引导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方面,无锡市拿出3条政策支持措施,一是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着力打造一批单项冠军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加快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补助1000万元;三是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重点加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等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上市挂牌培育。
近年来,无锡市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积极服务企业上市,服务上市企业。无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泓骏介绍,截至目前,无锡已拥有A股上市公司达108家,其中科创板上市公司13家,位居全省第二,全国第九。
张泓骏告诉记者,此次推出的新政策对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并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有所提升。一是将配股、可转债纳入上市公司再融资奖励。对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形式进行再融资的,且募集资金80%以上(含)投资无锡地区,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新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奖励。上市公司对外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新增SPAC方式上市(海外借壳上市的一种方式)奖励。企业采用搭建境外红筹架构或SPAC方式成功上市,在成功上市一年内,将募集到的外资直接增资至本市主体运营公司的,按不超过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外资的1%进行奖励。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刘康亮 编辑/张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