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强行政司法联动 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利

2022年09月08日 19:42:3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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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行政司法协调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通知》明确,依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过采取行政约谈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就业歧视案件,人民法院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劳动者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要积极主动进行调查。

  《通知》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人民法院应建立健全沟通协商制度,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通过简报、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共享相关信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应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核查并反馈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告知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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