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率24.4%、追缴案财物1.56亿余元,江苏法院从严从快打击养老诈骗

2022年08月12日 16:57:3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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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骗局层出不穷,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更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从今年4月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8月12日,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102件301人,目前已审结58件193人,罪名涉及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受理案件中,涉及提供“养老服务”35件,涉及销售“养老产品”10件,涉及投资“养老项目”29件,涉及收藏品、艺术品、投资“高科技”行业等诈骗的10件。

  对实施养老诈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并严格把握适用缓刑条件和范围,依法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对具有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也从严把握政策、严格掌握从宽幅度。专项行动以来,共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4.4%,共计判处罚金3600万余元。

  行动以来,省法院统筹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建立案件快立快审绿色通道,对养老诈骗案件优先审查立案、优先视频提讯、优先排期开庭,确保案件快审快结。省法院加强对下指导,克服疫情影响,对42件案件进行视频督办,指导受案法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截止到目前,5月20日前受理的47件案件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一审宣判工作。

  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行政主管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查清涉案财物情况,及时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积极促使被告人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案件生效后,依法快立快执,综合运用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等多种方式追缴财物,最大限度实现追赃挽损。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共追缴到案财物1.56亿余元,全部追回损失的有11件。

  通过梳理,法院发现养老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施惠引诱是惯常“套路”。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往往通过赠送鸡蛋等小礼品、免费测量血压等简单体检方式,给予老年人“关心”“照顾”等温情关怀,取得老年人的信任后,再以“养老产品”“养老项目”等为名实施诈骗,有的案件中甚至连环进行施惠引诱,老年人极易上当受骗。例如,镇江丹阳法院审理的宗某猛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分子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组织旅游、赠送超市卡等环环相扣的施惠套路,步步获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从而骗取财物。

  2. 精准设陷是突出特点。犯罪分子往往针对老年人保值增值财产、健康生活、情感陪护等方面的需求,精准设置骗局、实施诈骗。例如,南京鼓楼法院审理的王某龙等十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夸大食品类“地龙蛋白”的医疗功效,谎称系航天部门研发、专供航天员食用,以此吸引被害人购买;镇江京口法院审理的王某虎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冒充专家、医生、健康机构负责人身份,夸大保健品疗效,将成本几十元的保健品高价售卖,这些都是犯罪分子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被害人身体健康信息后,再有针对性地打着祛病强身、偏方有奇效等幌子夸大产品功效,诱使老年人受骗上当。

  3. 知识蒙骗是常见“手法”。犯罪分子能够得逞,往往利用的是老年人专业知识缺乏,对新知识、新技术等了解掌握能力有限的薄弱点,对自己售卖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等进行失实宣传、夸大其词,进而骗取老年人财物。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中,涉及以新知识、新技术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的有13件,占比12.7%。例如,苏州常熟法院审理的孔某青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打着“高科技烤瓷牙”的幌子,却以成本极低的合成树脂冒充烤瓷牙高价销售,利用的正是老年人对新兴事物不了解、判断力不够的弱点才以得手。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奉铭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陈松宝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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