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通报“百日行动”打击整治情况

2022年08月08日 20:17:4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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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6月底以来,市公安局聚焦全市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向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发起强大攻势,掀起“百日行动”打击整治热潮。

  今天,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公安公共安全监管领域开展走访18464次,发现整改各类隐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严打街面犯罪 守护群众安全感

  夏季百日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南京警方立足辖区特点,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压到一线,强打击、重防范、严整治、防风险,全力守护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7月23日凌晨,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盘城派出所民警在夏夜治安巡逻中发现两名男子神色慌张,形迹可疑,遂开展盘查,在嫌疑人车辆上发现大量工地扣件。经进一步讯问,2名男子对盗窃工地扣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查获扣件2500余斤,案值约5000元。

  7月初以来,栖霞区多个小区内电动车电瓶接连被盗。栖霞公安分局通过合成作战、走访排摸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7月26日晚,民警提前蹲守,将涉案人员刘某、吴某抓获。

  此外,针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南京警方进一步深挖彻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6月10日,秦淮公安分局接报一起打架警情,仅有一人头部受轻微伤,情指中心盯疑不放,通过身份核查、监控回溯,发现系多名着统一服装男子殴打受害人,于是调度专业化打击力量同步到场,查明嫌疑人王某因与受害人发生纠纷,从外地市召集同乡人员来宁进行报复。警方仅用8小时,赶在嫌疑人逃离南京前抓获6人,剩余2人投案自首。

  反诈不停步 守护群众“钱袋子”

  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接触类犯罪,南京警方不断在精准预警和及时劝阻方面下功夫,努力做到快破案不如不发案,构筑起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

  7月17日中午时分,某银行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要给陌生人汇款七万元,怀疑其遭遇电信诈骗,于是赶紧中断操作,向民警求助。秦淮公安分局夫子庙警务站民警侯朴与辅警施寅、张岳琪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见到民警,男子情绪突然变得异常激动,对于民警的询问极度不配合。侯朴与辅警分工合作,在对男子进行安抚的同时对其信息进行查询。

  很快,民警就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男子柳某(化姓)打算转钱给好友用于购买医疗设备。这名“好友”是他在网上认识的,自称是上海某家私立医院的女医生,双方互有好感。前几天,女网友告诉柳某要去土耳其购买一些医疗设备,目前人已到土耳其但钱不够,急需帮助。女网友表示,若柳某帮助渡过难关她可以考虑和他成家。沉浸在“爱情”中的柳某意识到表现自己的机会到了,毫不犹豫前往银行汇款。

  与此同时,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发现,柳某一周前已经给对方汇了近五万元,且此事已被栖霞公安分局燕子矶派出所立案处理。民警当场判断这就是骗局,耐心向柳某分析了情况。虽然对女网友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信息一无所知,柳某一口咬定自己很清楚对方绝对不是骗子,坚持继续汇款。无奈民警只好将其带到双塘派出所内,又与燕子矶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柳某的情况。在民警合力劝说下,柳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被“杀猪盘”诈骗盯上了,答应不会再给对方转账。

  开展夏季突出违法整治 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为有效防范化解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南京交警加厚警力部署、加密巡防频次,坚持显性用警、亮灯警示,将警力向事故多发路段、晚间及凌晨时段倾斜。同时,加大对街面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围绕重点商贸区、餐饮聚集区、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飙车易发地区,南京交警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夜查行动,全时段加大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轰鸣疾驶等查处力度,形成严打、严防、强管、强控的高压态势。

  7月4日17:30左右,一辆小型轿车在常府街三条巷被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查验,此车2018年迄今一直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称该车是其亲戚所有,自己拿来代步,并不了解车辆状态是否正常。根据法律规定,该车已经连续三个周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已达报废标准,而当事人继续驾驶该车在道路上行驶,已经违反了道路安全法。随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扣留其驾驶证与机动车,责令他去交警二大队接受处理。等待驾驶员的是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7月24日晚,交警七大队执勤八中队开展晚间酒驾整治。23时左右,一辆黑色小轿车沿栖霞区红枫路由南向北驶来,被民警拦停并进行检查。驾驶人孟某某承认自己喝酒了,正当民警依法对孟某某进行呼气测试时,一辆白色SUV汽车被民警拦停,驾驶人孙某某下车后竟和孟某某攀谈起来。经查孟某某和孙某某是朋友,当晚在一起喝酒,结束后两人一前一后各自开车同去孙某某的住处,不料均被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孟某某、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108mg/100ml、70mg/100ml,孟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孙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通讯员/宁公宣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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