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健全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 对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

2022年07月30日 10:20:3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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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7月2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实施意见》共8个方面19条,围绕托底保障“谁”“怎么托”“托到什么程度”“怎么建立长效机制”等,从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规范三重制度定位衔接、优化救助托底方案、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等五个方面作出安排,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江苏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相伯伟表示:“结合省情实际,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综合施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实施意见》明确,要实施分类救助,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10类群体。对于这些群体,首先给予分类资助确保他们应保尽保、能享有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将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在救助水平方面,对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不设起付标准,按不低于80%的比例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中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100%救助。

  这些标准范围的划定,将对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产生积极作用。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沈杨、陈忠耀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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