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扬州市举行行政执法人员颁证暨宣誓仪式,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获颁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并郑重作出宪法宣誓。
扬州市生态环境、城管、文化、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代表,现场获颁新启用的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扬州市司法局局长姚爱国带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蔡琳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仲恒逸,分别代表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
现场,扬州还向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代表发放了《扬州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手册》。这本手册将基层综合执法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制度文件进行了汇编,是基层综合执法人员的行为指南。扬州市副市长盛卫中表示,近两年扬州开展“三整合”改革,赋权乡镇(街道)以自身为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使原县级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县对乡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畅通县乡之间的案件移送和执法办案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尊重法律、严守程序,把上级赋予的执法权用足用好,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保障。
扬州市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率先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守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基本准则,提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切实增强群众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轻罚免罚清单制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严守廉洁执法底线,行政执法队伍要做到自身廉洁,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通过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认同和支持,树立起行政执法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来源:城市频道/胡艳 通讯员/扬司 行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