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划,强调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好革命文物,传承好红色基因,加强文物部门职能,提升革命文物的管理能力。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公布了《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连云港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63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6处,革命文物入选总量位列全省第一。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公布了《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二批)》。其中,可移动革命文物227件\套,连云港入选抗日战争时期万毅缴获日军军毯、滨海军区授予宋继柳的“战斗奖状”、王继才生前穿过的民兵军装等63件\套,位于全省第一。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3处,连云港入选上海大旅社、锦屏磷矿旧址、安峰山烈士陵园等6处,位于全省第二,革命文物入选总量位列全省第一。据了解,第二批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涵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物,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重大标志性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息息相关,全面展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江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奋斗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作为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近年来,连云港大力保护革命文物,先后出台多项文物保护举措,公布连云港市第一、二批革命文物名录206件/处,400余件/套革命文物被评定为三级文物。此外,市革命纪念馆还先后获批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成为城市建设的标志性建筑和精神符号。抗日山烈士陵园经过多次扩建,先后获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等。“开山岛夫妻哨”事迹陈列馆入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来源:连云港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