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盐城大丰区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区共5.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大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固定额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具体办法是: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计算额见分进角。
高龄老人在普调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倾斜调整。2021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人员、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人员、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36元。
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均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因此要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必须靠连续缴费、持续缴费,而不是缴费满15年就停止缴费。大丰区劳动保险管理处工作人员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缴费标准。
(来源:大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予宸)





